【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编号】京药监械生产许20020039号
【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京械注准20172140749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京械注准20172140749
【执行标准号】GB 19083-2010
使用说明书
【型号、规格】密合型拱形(13.5cm×12cm)
【主要结构组成】产品由无纺布、熔喷无纺布、鼻夹与口罩带组成。
【适用范围】医用防护口罩适用于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对经空气传播的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护。
【禁忌症】本品为低敏产品,若对无纺布过敏或使用时出现不适,请立即停止使用。
【注意事项、警示及提示性说明】
1.本产品以无菌方式提供,已采用环氧乙烷灭菌,有效期 2 年。
2.生产日期、失效日期见小包装或产品合格证。灭菌批号见产品合格证或外包装箱。
3.使用前应仔细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包装破损禁止使用。应对失效日期进行确认,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本产品为一次性使用,不得重复使用。产品开封后应尽快使用,手部禁止接触口罩内侧。
5.当口罩破损、脏污或感觉呼吸阻力明显增加时,应离开污染区域,更换新口罩。建议使用时间不超过 4 小时。产品使用后,应按医院或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使用方法】
1.一手托住口罩外侧,面向口罩内侧,使鼻夹位于口罩上方。
2.用口罩罩住鼻、口及下巴,鼻夹部位在上方紧贴面部。
3.用另一只手将下方系带拉过头顶,放在颈后双耳下。
4.再将上方系带拉至头顶中部。
5.将双手放在在鼻夹上,从中间位置开始,用手指向内按鼻夹,并分别向两侧移动、按压。
6.调整口罩,使口罩密合。
【佩戴适合性检查】 将双手完全盖住防护口罩,快速的呼气,若鼻夹附近有漏气应重新调整鼻夹,若漏气位于四周,应调整到不漏气为止。
【储存条件】应储存在相对湿度不超过 80%、无腐蚀性气体和通风良好的室内。
【运输条件、方法】本品应用有遮棚的车厢、舱位装载运输,并保持清洁,避免重压、日晒、雨淋。
※其他内容详见说明书。